一业务员卖给买家13万元货,给公司报的是10万元,其将3万元归个人所有,其行为构成犯罪吗?公司该怎样做?如刑事该怎样?如通过民事解决该怎样诉?
-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建议报警,损失3万元可以由公安追回。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