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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因经营不善,压货太多,为了暂缓一下信用贷款,误信了乔律师的朋友王某的话,同意了王某以帮忙先给顶顶名暂缓经济危机,造个假借贷案,按王某的意思,写了个35万元的假借条,王拿此借条的复印件到法院起诉,经法院速裁庭两人假装自愿同意,达成调解,田将自己原价近50万的门头房,假同意抵顶给王某。已达暂缓信贷危机的目的,等田将信贷还上后,再将田的房屋收回,为此事还当场立下了实事协议。在场还有四位证人,结果等田积极筹钱将信贷还上时,才发现,王某竟将假戏真演,拿着造假得来的民事裁定书,竟将田的门头房,偷偷先非法过户到王的名下,又紧急将房屋转移给姓孔的名下。田知道上当受骗后,立即报案,并提起了再审,将事实真相揭穿,再审时通过人证书证等证据链,现终于将假借贷案给撤销了,判决结果现已拿到,也就是说,田维权的第一步35万元的假借贷案,现已被撤销,田根本没欠王某的35万元钱,既然房子不是王某的,王某却将其房屋骗到手又转移出去,像这种情况,田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才更合适?假借贷虽撤了,可田的房子,现还在另外一个人孔某的手上,田下一步走哪步棋好呢?是打行政官司去告房管局?还是再去公安打刑事?因房管局是在证件手续不全的情况下,非法给办的房产证,如果房管局当时把关严的话,王某的行骗房屋计划就不会得逞。田的房子也不会落入第三人的手中,现在田先生,问过当地的律师,现还没有拿出个可行的方案来。如打行政官司;是打合同好还是打物权法有利?再走公安是否可行?因为当时报案到公安时,王某私下找了关系,公安没管,没给立案。才到法院提的再审。所以还请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到底用哪种方法来讨回房屋把握性大?请赐教!当事人为盼!注;王某在领裁判书上写着;要上诉。

经济相关
2008-01-20 20:22: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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