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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栋楼(共五层,一、二楼是超市,大概每层4.5米左右;三至五层为住户,每层3.2米。我家住在三楼)与对面的楼房形成“口”字状,中间是一片空地。今年初,超市老板为了扩大经营,将一、二楼的超市与一半空地(靠近我家部分)的地皮买下,准备打通扩建。他们原来告诉我们只建两层,希望我们(总共4家)把阳台(1.5米宽)拆掉,与他们的超市一起灌顶,他们留出3米宽的空间给我们作为过道(原来的过道在房屋中间,是以前的筒子楼格局,我们也希望能将过道按每家的位置隔断,改造成套房形式)。但是阳台是我们买房子时一起购买的,具有产权证,我们要求对方建好后按相同面积给我们建好阳台并安装防盗网(加层后我们的安全隐患增加),过道必须是除阳台外再算。但前天对方告诉我们包括阳台只能给我们2.5米宽的空间,因为他们要建第三层作为仓库和职工宿舍。这样就完全挡住了我们的采光和通风,防火隐患也增加了。我们不同意其建第三层,但是对方拿出施工图纸,声称会立即动工。昨天我们已经去建设局和规划局咨询,两局都说其只上报了建两层,并且已经取得所有住户的同意(根本没有咨询过住户的意见),但尚未批准其扩建。 请问:1、如果我们为了取得过道同意其建三楼,其是否就能通过建设局或规划局的审核批准? 2、如果能,我们是否能要求对方给我们建好应有的阳台? 3、如果可以,他们的宿舍应离我们的距离多远才能建?这个距离是否应该除去阳台之外? 表述得有点乱,对方已经开始打地基了,希望能尽快地得到各位的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08-06-20 11:15: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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