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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在一个单位当了4个多月会计后,我发现并不适合我,现在决定辞职。但老板要我三个月后才能走人,因为他要找人来接替我的位置。但是我不可能在这里再呆三个月,因为我已经找到另外一份工作,而且下个月就要上班了。请问如果老板一直找不到人,在没办交接手续之前我就一直不能走吗?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注:我并没有和这家公司签过任何合同~ [[i] 本帖最后由 某人 于 2008-6-16 08:45 AM 编辑 [/i]]

劳动纠纷
2008-06-17 15:55:4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签有劳动合同吗?合同有相关约定否?
  • 那你还能在原公司那里呆多久呢?
  • 没签合同,但是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就不用办理交接手续都可以离开的是吗?这样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吗?谢谢指导!
  • 你提前1个月通知就可以了 .
  • 你只需要按照劳动法提前30天提出辞职即可。
  • 提前一个月同志就可以了。
  • 你好: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现在就离开,并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 基本拦不住你,不过办理退工手续时单位可能给你执照麻烦。好好商量。
  • 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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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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