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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四年,孩子今年19岁上高三了, 每月父亲都有往母亲的户口汇钱,可是母亲并未给予孩子生活费, 孩子通过在电台有个少儿栏目赚取少量的生活费维持生计。 该孩子本身有肺病,平时少量的电台工资还要付医药费(医药费很重),药也是有钱就吃没钱就不吃的。 最近电台调整,她下岗了 母亲不给抚养,父亲认为已经把钱寄过去了,寄给了母亲了 但孩子几乎最近几乎无生活费 请问大家这该怎么办呢 她太不幸了啊,有这样铁石的父母, 大家帮帮她吧 该怎么采取法律手段呢??

其它综合
2008-06-18 15: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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