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爱人吃了某私人诊所的中药8天后出现发热 药物反应,病情很重。在中国医科大学重症监护室治疗17天,才逐渐好转,医大诊断为药物性肝损伤。这件事情给我们在精神和经济上都造成了很大损失。我去卫生局投诉该珍所,卫生局建议我们协商解决。我与该珍所协商,但他认为他的药不能造成肝损伤,并出示省药监所的检验报告。不同意赔偿我,还要求拿我手里的药去检验。检验没问题他就没责任,不赔偿。请那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他的药通过药监所检验能说明什么?他究竟该负什么责任?我该怎么主张我的权益?请详细告诉一下!万分感谢!

医疗纠纷
2008-06-21 16:18: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需要考虑对方对病人作出的诊断是否正确、使用的中药和用量是否合适。

    一般来说中药的成份大多比较温和,使用中成药导致药物性肝炎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对方用药、剂量正确的,本例即使真的是药物性肝炎诊所也没有过错。
  • 谢谢律师们的帮忙 非常感谢!! 他的药是他自己的药方,医药公司配送的。我是辽宁省盘锦市的,能有当地的律师擅长医疗纠纷的,方便沟通。
  • 1,中药是自他自制地吗?
    2,他的药通过药监所检验不能说明你爱人中毒没有因果关系。
    3,请将所有病历寄过来分析再确定责任。
  • 你应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联系本律师代理事宜.
  • 你可以直接以医疗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可以电话咨询或者联系代理事宜.
  • 1,他的药通过药监所检验不能证明与你爱人药物性肝损伤没有因果关系。
    2,他究竟该负什么责任要看病历及损害后果来评判。
    3,建议将病历寄过来分析后在决定下一步。
  • 直接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对方,本案举证责任倒置。
    对方是否有医师资格?
    最好电话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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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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