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你好: 我是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五龙背村第三村民组的农民,我想咨询您点法律上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作为五龙背村三组的村民,在1984年按照村里的相关手续和规定分给本人一块水田地,位置在现五龙背镇火车站对面,面积是0.3亩,有村里的土地记录帐册和前任多名村领导签字证明,至于土地承包证,由于时间太长已经丢失。后来因为居住地的原因,没有去耕种,以口头形式退还给了村里,没有书面字据和合同。在2004年前后此块土地被征用,开发商给予的占地赔偿直接转交到现村委会手里,因为是新任村委会,一些关于此块土地的归属权文件和记录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只有多年前留下来的土地承包帐册,但是帐册上的责任人没有变更,还是我本人。

经济相关
2008-01-09 16:46: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