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打扰一下,我想向你咨询一些事情,我和我先生是老来伴,结婚已有16年,他半个月前刚刚去世,去世前一直瘫痪在家9年,是我服侍至今,家里有一套一居室的楼房(位于北京市估价60万),先生生前在2001年已经写下遗嘱,此房屋归我所有,立遗嘱时遵循法定程序,律师和北京市公证处在场,做了正规记录,现在他已经去世了,我想把房子转到我的名下,我先生的小儿子一直想霸占我的这间房子,先生去世后,他把户口本和火化证明都藏了起来,我想请教一下,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的继承权。
在先生生前,我和他一直依靠他的退休金生活,子女从未给过生活费等赡养费用,反而一直从这里吃喝。我今年已经70岁了,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退休金,现在全靠微薄积蓄度日。原来先生单位分了两处住房,一处是两居室的,一处是一居室的,两居室的住房已经分给小儿子,给我做遗嘱的是一居室。因为他去了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居住,我特别怕他来找麻烦,我想问下,能不能在不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 如果请律师办这件事,律师费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