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最近我家里发生了一件事想请教一下您,浪费您宝贵的时间,实在不好意思! 2007年12月19日,我爸爸被我村马某叫去,帮他女儿拆房子(就是街坊邻居帮忙,不收任何劳动费)。可在拆房子的时候我爸爸从房子上摔下来。四节脊椎受伤,其中有两节非常严重。事发后马某将我爸爸送到黄岛开发区医院,并不让我爸爸告诉家里人他出事了。我爸用前来看望的我二爷家的哥哥的手机给我姥姥打了个电话,家里人才知道他摔伤了。第二天马某将我爸爸转院到胶南市开发区医院(因为那的医疗条件差一些,会给马某省一些钱,所以马某将我爸爸转到那)。12月22日晚我收到我小姨的电话说我爸爸受伤了。23日我赶到胶南市开发区医院,见我爸爸躺在床上只吃点药,我个人认为对病情不起丝毫作用。后来得知是马某在医院找了“关系”。所以我爸爸在医院只是吃点药(这里面的意思就是马某为了省钱)。我见到如此的状况就坚持要给我爸爸转院,因为在这里根本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我也咨询了胶南市开发区医院的主任医师,医生建议我爸爸手术。因此在24日,我爸爸转院到青岛市401医院。 我爸爸在这里做了手术,医疗费大约花了4万多,而我们转院的时候马某就给我们3000元,其余的医疗费都是我们亲戚朋友凑的,再就是在黄岛开发区医院花费1000多元和在胶南市开发区医院花费2000多元是由马某出的。总共马某大约花了6000多元。而我们再向马某要医药费的时候,马某就称没钱。而村里人都知道,他的女儿和儿子非常有钱!

经济相关
2009-03-28 12:27: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