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一个认识多年的老朋友的女婿姓吴,和我父亲也算认识。此人在一家公司担任副总,今年10月,以这层认识关系,以所在公司资金周转为名向我父亲借了10万元钱。出于认识关系,我父亲甚至没有谈任何利息问题,只求2个月后归还本金即可。作为借钱的凭证,该公司董事长向我父亲打了一个拮据,同时吴某将该公司另一副总阿某父亲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质押给了我父亲。该质押在拮据中没有提及和说明。本月,该公司被揭露资不抵债,董事长潜逃,估计各类欠账约1000多万。该吴某和阿某是当地人,但都在浙江找潜逃的董事长。我父亲已近调查过,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真实的。当前法院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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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各方协商还款无望,你方可以考虑以下:
一,若借据有公司印章,则诉讼中可直接将公司列为被告,并请求法院对公司财产进行财产保全.若只有董事长的签字,可将董事长和公司都列为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利息可按借条之日的二个月后的日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二,对于所质押的房产证事宜,若阿某的父亲对此事知情并同意,刚可以结此房产进行依法拍卖后清偿债务.
三,从你方的叙述来看,董事长之行为涉嫌经济犯罪,有被公安调查拘捕之可能.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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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