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本住在河北岸,后因政府建商业街,搬迁至河南岸,至从搬迁至南面年年要受水灾。北面地势高。即使发大水也淹不到家中。在搬迁后,我们也提出需要加高地基。实际政府未予解决。结果,我家养的蜜蜂在今年10月的一次大水后基本被淹死。实际损失统计有4万,政府只答应赔偿5千。我们不服,想上述打官司。整个村每家每户约5000补助,作为一般损失赔偿。。但我家还养了蜜蜂。一般损失赔偿5000我们可以接受,可毕竟损失了这么多蜜蜂啊。难道要我们自己承担?我们要求政府赔偿政府只答应赔偿5000.这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