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处取暖楼,因为当时交易税年限的问题,没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今年交取暖费时,我想将取暖费帐户的名字改成我的名,但供热公司说该房已欠三年取暖费未交,不给我改名.要改必须补齐取暖费.这三年的取暖费是原房主所欠,因为疏忽,买房时忘看他是否交了取暖费了.但我们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一条内容是:房屋出售房在出售房屋时必须保证已交纳相关费用(如:电费、水费等),不得拖欠。这里随提到相关费用,但未明确指出取暖费,但后面有一个“等”字,不知道能否包括所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