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去年在菜场门口摔倒,医院诊断是小腿骨折,住院手术,医药费是1.43万,不包括医药费还有后续治疗费,我现在想提起诉讼。请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菜场门口摔倒的(菜场因为不让三轮车和助动车进菜场,所以在菜场门口用铁栏杆布置梅花桩,行人只能按照菜场规定的路走旁边的地方,我摔倒在菜场布置的铁栏杆旁边,腿被铁栏杆碰到),当时菜场工作人员被人(帮我去叫菜场工作人员的这个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叫出来后他们说菜场不承担责任,说我是摔倒在菜场门口,不是菜场里面,我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我有事发地现在的照片,虽然已经修怎整,但还是能够看出原来的状况,还有证人的录音证明我是菜场门口摔倒,但是不能出庭,还有的证人是我哥和父母,证人的录音和我哥、父母作为证据的证词,能否被法院采用?

涉外纠纷
2007-12-25 16:33: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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