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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向您请求咨询有关我兄弟之间债务纠纷的问题,在此先谢谢您了! 事件起因:今年11月份初我和我哥,用共同合作的利润款(双方各一半)购买了一台尼康D40X单反数码相机,总计人民币:5200元整。购买前他是口头承诺相机属于他人,我出一半的款额在今年年底给到我。相机使用时,在共同发展的业务内为公用,如果单为我方的业务使用时,按每个镜头1-1.5元付费给他。可是就在12月15号时,因我个人业务需要使用相机时,他却反口,要我带上押金,我很气愤,我就像他讨要相机款和2003年他借我的两万多元现金(有借条),以及2004、2005年为他(他是公司法人)打工的几万元的工资款(公司倒闭后没写欠条)。结果他让他已离婚近两年的老婆(现同居一年多)出面,以此房是她个人租用为由,将我赶出他家并说了一句“你有本事去法院告我”。 第二天和他电话联系,按他要求带押金去取相机,结果他又反口“不可以”。 当晚,我带上他今年写的两万多元的现金借条和他所欠工资款项又去和他交涉,我同他说如果你不愿意将相机租用于我,你就将属于我的款额给到我,因为我急需用,我自己去购买。或者我再给你一半的款额,相机归顺与我,他还是不同意,并且说相机的费用到明年给。几次交涉,都是以激烈争吵而告终。 24号晚,我带上我年老的母亲再次过去同他交涉,结果一进门,老母亲正要开口,他就暴跳如雷地对老母亲说:你给我滚出去,你有什么脸过来,让我们立即滚出去,否则叫人来将我们砍死在那里等等恶毒的话语。 对于这种特如齐来的恶意做法,我内心无法承受,更不知如何面对和解决。 对这件事,我本人的感觉是“她”在挑拨悲剧的发生,报复他(她离婚后亲口对我和我家人所说),同时报复我们全家。

刑事行政
2007-12-25 14: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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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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