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首先把事情跟你说一下:
就在两年前,我在一家工厂,当时与一个人发生争执(最后拳脚相加),当时我来到家越想越气,就给我表哥打了个电话,表哥听我说了后说让我等一下,他问了一下我亲爸(我在很小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我爸说叫我哥来找了几个人去打打我的那个人,当时我和我哥以及他朋友等那人等到很晚都没来,然后我后爸(现在的爸爸)给了我哥点钱让我哥走了 ,然后,我后爸把我亲爸叫到家吃了点饭,过了一会打我的人给我亲爸打了个电话,说在那见,还把我爸骂了几句,当时亲爸和他的女朋友很上火,就带着我一起去找他去了,在路上我亲爸找了点人,然后有把我哥叫了过去,然后,我爸的那些人先到了打那人指定的地方,过了没一会我哥到了,事情就发生在这,我个刚下车,我亲爸找的那些人上去把我哥给打了(当时他们不知道那是自己人),导致我哥现在腿残疾,下面我想问一下:
1。这个事的主要责任是谁,次要责任是谁?
2我们现在私了,我哥他妈说让我把他的医药费和工资全包了我,如果我给他打这条法律会不会有效?
谢谢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