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票出口到马耳他(欧洲)的鞋子,是温岭市百利特鞋服有限公司生产.我们双方有签定出口产品收购合同.
现在客人销售后,消费者穿了几天就帮面严重断裂,购买者都退货了.客人最初和我反映这个情况,我不是很相信,就把大货中留样的鞋子试穿,确实是3,4天就破了.
所以我就向工厂反映.但工厂以面料是我们公司的qc确认的和鞋子的价格不高,拒绝做出任何赔偿.至今多次催促,也还是不与理彩.
面料是工厂找来给我们确认的,我们也无法知道材料的质量是否有这么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判断,也不可能作出确认.我们是确认颜色,厚度也比我们的确认样薄,材料和我们确认样不同.
按行业规则来说帮面断裂和开胶,掉底都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工厂是一定要负责任的.
现在客人要退回整个柜,返还全额货款.如果不退货,他们就地销毁.客人支付的海运费,内陆运费.关税,清关费用,加起来是鞋子的4倍多.
现在我想确认是否工厂说的有理??面料是我们确认的,他们就没有责任?
而他们所有的价格,他们的价格相对于温岭市场来讲也并不底.就算是义乌最低档的几快钱的鞋子也不可能说3,4天就帮面断裂.而且这票我们是翻单,之前在别的工厂有做,价格比这还要低,但没有这个问题.
谢谢帮忙!
如蒙回复不盛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