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去世,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老李的遗产,小伟和小静名字的土地使用权,要看是家庭共有,还是仅是这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的,那么有一部分是属于老李的遗产,至少有五分之一(夫妻、小伟、小妮、小静)。老李名字的土地使用权,要看是老李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如是夫妻共有的,那老李只有一半的权利,也就是说有一半是遗产,债权也要看是有没有转赠,如果已转给了老陈、小伟、小静,那就不属于遗产了,如果只是委托他们收回债权,那还是遗产,但要与老陈先分清夫妻共有的部分。后面怎么又出现了老秦,这个不是离了婚了吗?老秦是没有继承权的,有继承权的是老陈、小A、小B、小伟、小妮、小静,他们在老李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是平等的继承人,都有权获得与别人一样多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