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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妻子外借了很多钱(10多万)均用于赌,现债主以共同债务方式起诉我们,现法院已判,我要负担还款责任,判决依据如下: 一、借钱不用于家庭开支证据不足;(一是我接到法院传票是的第二天就开庭审理,来不及收集证据,二是她赌友我不认识,我怀疑法院传票传达开庭这一时间过短是不是有问题?如果法院和原告勾结串通怎么办) 二、婚姻期间的家庭财产、债务债权没有约定明确责任和义务(由于我们没有做生意而没有约定,也也没有想到要约定) 现我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请上诉,要重新收集不用于家庭开支的证据进行上诉,现我已找到相关证人可证明我妻子嗜赌、放高利贷和借高利贷的证明,现请问有必要上诉和二审胜诉的机率多大? 还有注意什么要点,上诉书要手写或打印?请帮忙解答!

证券投资
2007-12-16 21:46: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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