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您所述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认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一般是因为房屋不能及时入住和使用装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经鉴定,属于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因升值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以上建议供参考。更多法律问题可与我联系。
北京 范林刚律师
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