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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我发现老公有外遇,我们结婚二年并没有孩子,目前分居,正在商议离婚.请大家帮帮我在财产分割时我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1、他外遇的对象是他高中同学,那个女的和她老公我也都认识,现在那个女的也已经离婚。他承认要和这个女的在一起,目前我手上有他们之前几个月的通话记录。能否作为他有外遇的证明?其实他的一些朋友也知道他和那个女的情况。目前我们分居,我伤好以后从娘家搬回住在婚后居住的房子里,他住在外面,但不承认和那个女的同居,说是住在他姐夫的一套房子里。 2、我们婚后所住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前我们家所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户主是我和我父母的名字,没有我丈夫的名字。没有贷款。他有没有资格分房产? 3、我们结婚后除了有定期存款五万元之外,(在我还没有发现我老公有外遇之前因为我父母遇到一些急事借走了这笔钱),还有十二万用于做股票,开帐的户名是他的,但因为他不擅长炒股,割肉处理比较多,目前帐户内被套股票市值二万五千左右。今年三初我发生了一次意外行动不便,之后的几个月一直住在娘家养伤,所以我一直没有办法关心股票的事,也没有和他谈离婚的事。现在我发现在这期间,他把股票里近二万块钱从证券转走了。因为银行卡在他手上。现在我们在谈离婚的事,他要求这笔钱归他所有,而我母亲所借的五万元他也不要了。结婚之后,除了存掉的钱,我们各自工资卡上的钱他说各归各所有。这样分割是否合理? 4、当时结婚的时候因为房子是我们所买的,硬装修也是我们来的,所以他买了屋里的家电家具,现在他以这是结婚前他买的为由要求我把这些家具分给他,如果我有需要则按市价付钱给他,象空调等不能搬走的家电要求我按市价折给他。我应不应该把这些家具给他?他趁我在娘家养伤的这段期间把家里的电脑(这是我们婚后所买)也拿来走了,说是拿到单位里去了。说实话,因为他有外遇我心里很气不过,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婚姻家庭
2008-06-06 1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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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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