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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于2007年5月同某招商中的大型商场签订店铺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2个月租金,2个月抵押金。商场承诺7月份开业,并从7月开始计租。但因商场招租不好,一只拖到11月底方刚刚开业。在7-10月期间,同商场招租负责人谈过房租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从正式开业起计租金,并计租之日起开始下发收款单确认。11月商场开业,原招商负责人据说辞职走人,换一新招租负责人,该人代表商场向我们索要11月初-12月的租金且出具收款通知单,并说,原已交的2月租金已经抵扣7-10月份租金。同其讲原招商负责人承诺,答曰:原来工作没有交接,她不清楚,必须按现行政策执行,10天期限,过期不交租则停电且逐出商场并抵押金不退按违约处理。 问:该种方式是否合法,原招商负责人承诺的计租方式为口头没有书面依据,但7-10月间我们也没有签收任何收款单据。 2. 商场招租时及所列图纸中承诺在我店铺左前方有一可通向地下车库的电梯,至今没有;店铺右前方为一客梯,并行人可以通过,现将客梯至我店门前路被另一家店铺封死,行人无法通过。另,商场招商时说商户入住率不足70%则不收取租金费用,现入住率不足50%,并改经营其他行业项目,并不为招商时所说的本行业项目。 问:是否可以根据以上各点按商场不能履约,申请合同实效处理。 3。深圳地区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费用大概多少? 4。受理及审理时间需要多久? 5。胜算比率如何?

互联网纠纷
2007-12-06 20:48: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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