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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6年5月3日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交通判定为对半责任。出院后,我父亲到指定医院做伤残鉴定,结果为一处九级,两处十级。通过起诉,法院判定经济赔偿责任三七分,对方负责七成。2007年1月2日,我父亲回单位正常上班,单位方补偿了部分医药费和七个月工资。今年三月,我父亲申请工商认定,并再次做伤残鉴定,结果为六级。单位方接到鉴定书后,提出尽快协商解决。我父亲希望等第二次手术(取出体内的两处钢板)以后再协商解决,表示只要能在单位正常工作到退休年龄(1958年1月24日出生),就不提出赔偿。单位方提出补偿一万元了断此事,可以答应工作要求。我父亲没有同意,表示等二次手术后再协商(准备在今年春节过后做二次手术)。今年12月初,单位方又找我父亲谈话,表示坚决要在这个月了断此事,并表示如果不解决,就起诉我父亲。 到目前为止,单位方还没有提出具体可行的赔偿解决方案,而我方的意见是等手术结束后再解决。

经济相关
2007-12-03 2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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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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