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替舅舅咨询:
一、 离婚协议书内容
协议人:夫妻双方
1、 两人自愿离婚
2、 双方均放弃房产的所有权,其房产的所有权归儿子所有,房前的猪舍可暂时借给父亲使用,但不得用于生活居住。
3、 夫妻共同财产,除旧的摩托车一辆,农用助力车一辆,煤气灶一辆。煤气灶一只,圆凳十张,华日旧冰箱一只,旧冰柜一只,粉缸一只归父亲所有,其余均归母亲所有
4、 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承担。
5、 夫妻双方无子女需要抚养。(一子一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
6、 离婚后双方互不相干,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相互骚扰和攻击,否则,视同侵权。
2005年12月13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以上协议内容已经盖上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章!!!
二、 赡养协议书
协议人:父子
1、 父亲在年满60周岁后,儿子开始履行赡养义务。每年支付父亲口粮钱人民币500元整
2、 协议双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3、 本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签订后不得反悔。
4、 儿子只赡养父亲一人,若父亲再婚,则其新配偶和一切相关人员与儿子无关。
5、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赡养人妹妹存一份。
6、 本协议自离婚后且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
2005年12月12日
证明人:女儿和女婿的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