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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贴下的新问题可能律师们没有看到,只好重开一个新贴了。比较急,请原谅! 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再问:我是因为不能接受新合同的部分内容所以不与单位重新签订合同,请问我是否需要书面陈述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这种书面说明会否被当作我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现在单位与其他同事签订的新合同已生效,如果单位一直不给我发解除通知书,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我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又算是什么状态(自动解除?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我是否还需要继续上班?

劳动纠纷
2004-09-05 23:25: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兄弟:
    企业是违法的!根据中油总公司(1999)337号文件规定,你只要是正式职工,可根据文件精神“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明确规定在199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你不属于这类。企业那点补偿金是补偿不了你的后半生的。象你这样的年龄,到你正常退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自己缴近几十万,算算两险每年的增长率就明白了!
    要想知道详细情况,请电话联系:0817-2812543张先生(石油单位“非正常失业”职工)
  • 你好,我的问题比较复杂。本来我休产假,〈三个月〉应该在7月14号上班的,可是经理却说现在没有岗位要我在家等等在说。我就回了,后来听别人说可能是要我等到8月30号合同期满就不让上班了。因为公司改制,要很多人下岗。中间我找过公司多次,都没有很好的答复。现在已经进了9月,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我也找一些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是他要是一直到8月30号都给我一小小部分生活费,算不算就合法了呢。那我以后怎么办,我还有什么权益呢?
  • 你好!
    你有证据表明你在孕期、产期、脯乳期间,如:小孩出生证明等。单位是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即使你的合同已到期,也不能解除,只能顺延!
  • 你好.还是上面的那个问题,那我就只能这样等了?可是现在我连一点生活费都没有了.我还等什么.我想问问在他顺延期间,我有没有应得的东西可以要求呢?顺便问一下,哺乳期在法律上是多长时间呢?谢谢!
  • 你好: 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工作也没有开支,你应该立即到劳动仲裁申诉。
    哺乳期在法律上应该有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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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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