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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年初以内部认购的形式购买了自己公司开发的3套商品房,手续完全按照公司的要求执行.后来将房子转让给了一位熟人(公司规定以实名认购,但未规定认购后不能转让),最近传出此人于去年曾经对公司的部分房源进行购买合同造假,并对外欺诈,获得了赃款.他向我认购房子时支付的转让费就可能牵扯在其中.但我之前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他的行为.他付给我的转让费是以他妻子的名义付的,我该怎么办?(转让费进帐单是他妻子的名字,收据公司开我的名字,我和他们之间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字据)望高人指点,不甚感激!

经济相关
2008-06-04 12:2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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