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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一起房产纠纷:开发商交房时,1,无<<竣工验收备案证>>;2,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3,售房时开发商承诺的三期工程规模结果只有一期.因此我未收房.在多次与开发商要求换房无果后,我分别向区质监站和消费者协会递交了投诉书.区质监站派人到现场核实房屋质量,证实是存在问题,且严重超标,并申明他们对此房尚未验收,但拒绝出示质量报告.经消协调查,调解,双方签定了<<消费拒绝出示质量报告.经消协调查,调解,双方签定了<<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但由开发商方办公室主任签名,未盖公章,也无授权委托书.第二天他们就拒不履行<<协议>>,因他们刚得知:市房管局于10月22日下发<<通知>>:自房屋交付公告之日起超过90天,换房和退房将一律按二手房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因而开发商一定要我向他们承诺该税费由我缴纳方履行<<协议>>.自交房日起5个月过去了,事情仍无结果,

行政纠纷
2007-11-29 00:32: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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