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一家健身房当销售经理,他们是民营企业,他的老板和他比较熟,前几年这老板在上海开了3家健身房,收益不错。然后今年一下子有投资了4家。由于这次投资太大,一下子产生了资金紧缺的现象,所以他急需要一比流动资金,如果流动资金不到位,他最少2家健身房面临歇业。然后通过我弟弟我认识了他,他准备向我借20万人民币,借款期限是1年,到时候他还我30万。也就是利息高达50%。我提出借可以,但要拿东西抵押,而且要公证。但我了解下来,只有产权房才能进行公证。但他在上海并没有产权房,他7家店的场地都是租的,因此不能公证,而后他说拿营业执照做抵押(7家店用同一张营业执照),这时我就不知道了,请律师给我出个主意。(目前已经借给他3万,是朋友关系帮忙,他写了欠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