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我们产品在转换经销商的过程中发生过一笔费用,厂家将费用打入老经销商的帐户,老经销商将费用交给我,应转交新经销商,我给老经销商打的现金收据,金额2000元,但新经销商没有转移,还是由老经销商在做产品,而且我要从厂家离职,而工资没有给我结算,我想咨询您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打的现金收据是否具有老经销商起诉我的法律效力呢?谢谢您,

证券投资
2007-11-28 09:39: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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