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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出生年月55年07月31日身份工人 我所在的企业在03年12月实行政策性破产,我所在的单位是75年成立的职工大学(企业).国家就国企破产政策规定,企业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下放至社会.就此通过政府协调,于2005年5月下文,将职工大学正式划入市职业技术学院,划入时间为2005年1月1日,并强调与职院教职工同身份同待遇。教职工工资待遇由职大自负盈亏,过渡期为三年。有文为证.后因其它原因,直到现在(07/9-29)才划入市安监局储备站. 我于07/11-12才接到单位通知办理退休手续.(在此前没有任何单位组织通知我办理退休手续,而且我一直在职大正常上班,并领取工资。)但退休手续必须追溯到05/7-31我五十周岁时间。在此05--07年间也无退休工资。请问此决定对我公平吗?(以上决定是市人事局给予的答复。)

婚姻家庭
2008-04-07 11:11: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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