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现在有一个问题,急切盼望得到您的解答。
我的岳父于2005年9月份在一个小区买了两套房子,一个车库。开发商为A公司,营业执照为2003年10月9号到2008年10月9号。
当初我岳父本意为炒房,并答应其中一套给我对象。为逃避二手房交易税,不知怎么弄的,房产证办下来竟把房屋所有权人填为A公司!三份都是!同时各附一份房屋产权交易申请书,甲方为A公司,乙方空。等待将来别人来买房时填上买房人的名字。还有一份公司卖房协议,内容同上!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机构代码。后两件05年有年检,以后没有。
我觉得问题很严重,我岳父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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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较大风险,基于现状,要么要求过户到你方,要么和A公司签定详细严密的合同,把前因后果后果以及真正的权利人交代清楚,同时重点规定违约责任,以防范公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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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