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4年毕业的大学生,于 2004年8月5日签订聘用合同书。第一条:期限,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满十年,每三年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能胜任工作甲方不得据签,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不得据签。 但至今单位也没有让我签合同,我现在走是违约吗?

公司企业
2007-11-19 11:5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