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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与一个女孩芳谈朋友,期间也在不同地点发生了多次关系,后来因为性格等原因分开了。今年五一节刚过,她说她在朋友那里刚刚拿回五千元,傍晚时候在路边被人连手提袋一起抢走了,而这五千元是她拿来办事交押金的,她电话求我借她两千元,我看她可怜巴巴念在旧情的分上,就在银行柜员机上转账给她两千元,而她说她当时没有银行账户,转到她的邻居的账户上,我也就转到她邻居账户上了。隔了两天,她又电话过来说要拿钱给人帮她买基金,而且答应过两天就马上还给我,当时她情绪波动很大,电话给我无数次,我都烦死了,都说准备换号码了!听她信誓旦旦的样子,我又心软了,就转账给她三千元,还是转到她邻居账户上!两次转账我都打印了客户清单,但是后来洗衣服洗掉了。过了两天她电话给我,说借五千元的故事都是编造出来的,目的是骗我汇给她!如果不编造这理由,我就不会乖乖汇给她。她说她这样骗我是对我的惩罚!是对我与她感情及发生关系的一种惩罚!在她心情好的时候会还给我。后来她曾想还给我,最后还是没有还。后来她就失踪了。她的手机号码也打不通了。听她家人说这个芳借高利贷,还骗她母亲五千元不还,她们家人与芳断绝关系了。现在我找不到这个芳。

刑事案件
2007-11-16 10:17: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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