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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女 汪某,男 二人系夫妻关系 余某在某饭店当清洁工,负责房间的卫生清洁,持有通用钥匙卡。 某晚2点,利用手中钥匙卡打开客人房门,将客人放在桌上的8200元(人民币)现金盗走。 回到员工休息室后,打电话给正在熟睡中的丈夫汪某叫汪某来其单位一趟。 汪某到了余某单位后,余某将钱交给汪某命其带回家中,汪某问这钱是哪来的,余某 说你拿回去就行了问这么多干什么(汪余供词均这样写的)。 汪某再没有多问,将钱带回家中,第二天将8000存入银行,并将存折和余下的200元一 并交还给余某。然后就到自己打工的地方上班去了。 现在余某已经被逮捕,汪某也以涉嫌转移赃款被同时逮捕。 现在两人已经再拘留所里呆了3个月了。

刑事案件
2007-11-27 12: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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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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