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母亲于1992年六月带我和哥哥从黑龙江省改嫁到天津蓟县东大屯村(于桥水库附近),在2002年六月母亲无法忍受父亲家庭暴力,与其离婚,当时母亲带我和哥哥清身出户,没有要任何财产,只有自留地还在(没有房产),现在我们居住该县县城,但是户口留在东大屯村,现在国家在发水库居民补助,政府说我们不算移民,也不算移民配偶和后代,拒绝发放,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既然我们户口在这里,而且人也在这里生活,即使是后迁入的,也有十几年了,为什么任何权利都没有呢?还有,我们村马上要卖地(征集村里农田,修公路用),如果从法律上讲,我和母亲,还有哥哥可以和村民一样得到卖地补助么,据说每人四五万呢。

经济相关
2007-11-13 09:54: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