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协议上写女儿归母亲,父亲每个月有一个星期的探视时间,现在时间到了,她却不给我看女儿,经过很多次的协商,不仅不给我,而且矛盾已经激化到了无法沟通的地步.
女方在南昌工作不稳定(商场营业员),月收入很低(700元/月)在南昌租房,自己不带女儿把女儿交给自己父母带.父母在乡下,都已退休,靠吃劳保生活.而且她父母也是一直没有固定住所,一直租房.
我的月收入比她强很多,和父母在一起居住,有固定住所.
小孩从出生到被母亲带走前,一直都是我家带大的,现在快2岁,女儿长大所用的一切费用都是由我来出的.女方从来都没出过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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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二周岁后你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胜诉的机率极大,我可代理你诉讼,你只须开庭时到场即可,其余工作均交给我,请打13870660587与我联系,律师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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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