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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初我听说有人出售鸡冠市海边的楼房。 9月23日我来到鸡冠市后才知道海边六号地的楼房和 五号地F区的楼房已经售完。而五号地D区的楼房还 没施工,甚至连地基都没铺垫,仅仅是有个规划图 而已。 五号地D区归鸡冠市**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老总姓宋。 五号地D区的楼房虽然只是个规划图,可是** 公司已经开始出售楼房了。**公司在天津有个楼房 销售点。这个销售点就是天津**房地产营销有限公 司。天津**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得到**公司授权委托后,就在天津开始售楼了。 9月25日我来到**公司申请买房,确定了楼层 及房间号,同时交付了贰仟元定金。 9月27日我又将壹万捌仟元打入了**公司李经 理的帐号。 10月4日10时我来到**公司要求签定合同,然 而**公司说只有把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才可以签定合同。 于是我到银行又把壹拾伍万玖仟陆佰伍拾肆元打入了** 公司李经理的帐号。 至此购房款全部付清: ( 共计2000+18000+159654=179654元) 10月4日12时我再次来到**公司要求签定合同。 众说周知,合同书应该是甲方(卖房者)和乙方(买房者) 各持一份。然而当我在合同书上签字按手印后,**公司 的人就把合同书收走了。他们(**公司)说只有把合同 书拿到鸡冠市**公司后,由**公司老总签字盖章后,才 能把合同书返还给我。他们(**公司)还说返还合同书 需要半个月或一个月的时间。 11月10日我来到**公司索要合同书,然而他们只 是把**公司开出的收据(179654元)给了我,并没带回 合同书。**公司的人还说情况发生了变化,五号地D区 的楼房原先规划的墙壁太薄,现在打算加厚,这样一来建 筑面积就变大了,要求买房者额外加钱。 我现在有四个问题向律师你请教: 一. 现在只有卖房者手里拿有合同书,是不是只约束买 房者?而卖房者可以找各种理由无限制地要求加钱? 二. 卖房者要求我额外加钱是不是侵犯我的合法利益? 三. 现在是谁在侵犯我的合法利益?是**公司吗? 是**公司吗? 四. 如果我不想答应**公司要求加钱的条件,我该如何 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知识产权
2007-11-14 09:18: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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