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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的户口所在地是武汉,B男的户口所在地是汕头.2人于2000年在汕头办理了结婚证后一直在武汉市生活至今.现2人准备协议离婚,但不知道应该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是应该回汕头办理还是在武汉市办理呢?如果2人协议不成,男方准备起诉离婚,又应该是在哪一个城市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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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离婚,不向法院起诉,那么应到汕头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起诉离婚,应在武汉法院起诉。
四川蜀信律师事务所 王良久律师
专业咨询热线:138080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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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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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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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面律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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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离婚,不向法院起诉,那么到汕头或者武汉都可以。如果起诉离婚,在武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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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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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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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两地均可 起诉离婚以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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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