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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06年7月21日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当时签协议时,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家,由其女儿代替他和我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并由房屋所有权人的哥哥作为中证人也在协议上签了字,由于我和他们有亲属关系,当时我付清房款后他们没有给我房产本,所有权人的女儿说等她爸爸回来后就给我。(回来后曾给过我,但当时我没有去拿)现在他们看到房价上涨后,所有权人说房屋是他女儿偷着卖的,他女儿和中证人现在也说房屋所有权人当时不知道。对方已于2007年9月25日起诉了我。并且,我县法院已经于11月7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我和其女儿共同构成侵权,要求我返还房屋,合同无效。我想问一下: 1、 我构成侵权吗?(应该是他女儿侵权呀,为什么判我侵权?)2、这种情况是不是表见代理? 3、 我的房屋应该退回吗? 3、 他们应如何赔偿我的损失? 4、 其女儿和中证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应受什么处罚? 5、中证人应承担那些责任?6、哪位律师能帮我在保定打二审,我赢的机会有多大?如何收费?急切希望得到律师的解答!!请尽快回复!!!!!                     谢谢!

证券投资
2007-11-09 14:16: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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