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协议离婚,签了协议后,男方又不肯离婚,不去办理离婚手续。
我们的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男方提出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男女双方所生子女2000年7月4日出生,由女方抚养,女方承担抚养费。 2. 深圳蔚蓝海岸A1-6D住房一套,归女方所有。 3. 珠海新世界海滨花园14-401住房归孩子所有。 3. 珠海里维爱拉7-1801,所欠贷款由男方负责还清,该套住房的收益,只能用于孩子学习生活成长的费用。 4. 大众汽车一辆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5.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互联网纠纷
2007-11-09 13: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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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不写自愿没有什么区别;
你起诉能否判离,要看你有无能力提交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也就是你的举证能力和你在法庭上对你丈夫的证据的质证能力.这是个专业性很强的事,你通知这样简单的咨询,是无法操作的.
如果想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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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