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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8月5日,我载我奶奶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农村水泥路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我奶奶脾脏破裂,并有两处骨折,通过脾脏切除术,我奶奶于07年8月21日出院,花费17000多元.而对方也因右肩锁骨骨折到现在内固定也没有取出.目前对方已经花费11000多,经医师告知取内固定费用6000左右,因此对方医药费用合计也17000多.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责任书为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奶奶无责任.双方都有保险,我投的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三责险).保险期两年(05/08/26-07/08/25),对方投的是永安的保险,不清楚投的是商业三责险还是交强险.对方35岁,男性,有稳定的收入1800/月,而我奶奶75岁,无收入. 听说商业三责险和交强险不是一个概念.但交强险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而当初05年买车时我连投了两年的商业三责险.因还在有效期内故06年7月1日后一直没有买交强险. 现在的问题是: 1 如果我们双方都投的为商业三责险,照目前的情况上诉对我是否有利?(补充:我知道对方有大约一年的误工费,而我奶奶没有的算.但我奶奶若去做伤残鉴定,脾脏切除算八级了吧?当然这要看鉴定的结果.对方右肩锁骨骨折并装有内固定,鉴定的话不清楚是否也够成伤残.哎,真不知道这些费用算在一起的话,上诉对我有利还是无利了?) 2 若对方投的是交强险,我是商业三责险.对我是否不利? 我们半个月前本想通过派出所民警协调处理的,但对方还要取内固定,医药费用目前无法确定.所以协商未果.而诉讼实效只有一年,到08年8月5日就过期了吧?所以我想尽快了解目前的情形对我是否有利,再决定是否诉讼.

交通事故
2008-05-31 22:48: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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