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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高X(女)于2008年2月12号结婚,办过酒席但未领证。5月12号高X因一言不和跑回了娘家(怀孕5个月),并发短信说要打掉孩子,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之前也有两三次争吵(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其脾气古怪,总是横蛮无理的乱缠)。当天下午我家里人就去她家接她,其父说家里农忙,让她帮着做饭过两天回去。第二天她又发短信来说我们缘分已尽要打掉孩子。下午我父母再次去她家接她,但非但不转意还糊说八道 的指责我家里人这不好那不好。(良心被狗吃了啊)其父母也是对我们家大加指责丝毫没有正常人的理性思维,我父母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与他家发生了口角。第三天我们没有出他家,其父又找人来劝和,耐于对方是地方知名人士,我父母再次登门。不想她还是死性不改,仍然是好与其家人仍然是一副无赖嘴脸,什么话到他们嘴里都是反着说出来的。隔天后媒人再次登门劝说,并告知我明天就来接她。可是第二天我去接她的时候,其父说她早晨就和其嫂子到镇上散心去了。其后每隔一天我和父母轮流去她家接人,因为她有孕在身不可能在外面长期居住。直到5.25日其母,其父母完全进入了敌对立场,概括几个字就是:极度的不要脸!!不但不说理还歪曲实事,其母其妹还动手打了我母亲,为此我母亲气病在床。    相关事实,与高X订婚后的11月份我发现与一男子(在外打工认识的)有隐情,但高一直失口否认,至到12月份我从其QQ记录中提出了他们的实质关系,那个男人从手机上再加上QQ的昵称名字应该叫徐X新(已婚的人啊),广东揭阳本地人,有车有别墅。聊天的内容上直接反映出他们一起共同生活过。关系非同一般。后在其父的严厉保证下(再发现与其聊天把她推到河里淹死,她也保证再不犯),我们家原谅了她。    婚后,她开车出去,回来我发现她与他又在短信联系(可能是忘了删除留了一条)。    在前一次吵架后(不能叫吵架,其实是她自以为是的赌气),他一人外出,在网吧上与那人聊天,(在年前我就把那男人加为了好友,关注他,但并没有和他聊天,因为他不会打字上QQ极少数),我试探性的和徐X说话,他吓的连忙下了线。我再打电话问她,她也是失口否认。后来我在其父面前说:我与他毫不相识,为什么我跟他说话他就跑呢,为什么他知道是我呢,不是你告诉他的,他怎么知道。其父和她无言以对。    婚后,高X以怀孕为由不做任何家务,这也可以理解。但她总是挑三捡四,说这菜不好吃那菜不吃,剩饭不吃,之间我也劝她做人不能忘本,你家以前的条件也是很差的,不能打了几天工就变质了。其实年后我们店面和房子装修,师傅在我家做了两个半月,伙食肯定是不可能差的,可高还不自足,后来实在没办法,我们就叫她自己从店里拿钱自己去买菜,想吃什么买什么,每隔一两天专门为她堡汤。但她到娘家和外面还是说我们家里人不给她吃,其父也是舔不知耻的跑我家说我们家伙食要改善改善,我真无语了。后来我们再对比他的日常生活作风和周围邻居的告知的情况得知她以前在酒店做公关,专门陪吃、陪唱、陪玩的。这下全对上路了   他丝毫不理家里的困难。 她在自身有钱的情形之下仍然伸手向你要钱用。为这事她居然找我母亲理论,母亲就对她说:孩子,我们家去年开店,又订亲,结婚,装修,买车。都借了不少钱了。你有钱(我妹妹订亲打发她2000多块钱)就拿出来自己用呀。没想到她居然说我们不把她当一家人,不给钱她用。平时进货没钱她也不拿一分钱出来,不拿就算了,还强辞夺理    她要当家做主,想抓财权。可能吗,要想当家你也得拿出你的一点行动出来对吗?   到现在,我估计她已经把孩子打掉了,无法向我家交待,只得耍赖皮。(和她一起走的嫂子到今天还没回来,一般其嫂在娘家呆不住半天,而到今天已经半个多月,应该是照料她吧。)   我想知道现在她在故意“失踪”情形之下(结婚几个月,应该叫同居吧),我方如何处理?能不能要回礼金?

婚姻家庭
2008-05-29 15:59: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谢谢杨律师,
    另外除礼金外可不可以提出赔偿,以什么名义赔偿?
  • 急盼回复,感谢之致
  • 起诉时被告人写那个是她本人还是她父亲?如果她不到场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吗?
  • 好心律师请告知,铭谢!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 没有领结婚证,直接分开即可以。
    彩礼可以要回。
    要求赔偿无依据。
  • 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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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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