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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接深圳一家外贸公司的订单,出口工艺品到美国,现有几个问题,如下(1).去年十一月份出货的一票货,到今年三月份他们公司在我厂的最后一笔货品出完对帐时,给了我们一大笔扣款明细,说十一月那批货有问题,经我们仔细核对,这些扣款明细基本与我们出的货没有关系,现在这家公司的老板,在广西做另一个项目的投资,整天打电话也不接,接了电话就往后推。无法对清帐目。后面货款也不支付。(2).我们跟他们公司的订单是美金报价的,当时双方有协定人民币:美金汇率按1:7.4,现在因为他们货款的延迟支付,我们单汇率上的损失就将近十四万人民币, 这一笔他也不认帐,美金的汇率在他给我们的订购单上未注明,但双方的往来帐及邮件往来中均有说明.(3)因为我们厂不具备直接出口权,一些出口的操作及费用是他们先付再扣回我们的,在这上面他们仍采用虚假单据扣我们的帐款,有些甚至提交不到单据,给个数字给我们就要扣. 想问一下,象这种情形,可以起诉他吗,起诉他欺诈还是拖延货款?按正常法律的界定,上述这些钱,我们可以要回吗?

经济相关
2008-05-28 16: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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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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