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我小叔商量合办一个服装厂。小叔的前到位后,我爸的钱没到,我爸就说不和小叔合办了。小叔找到我,商量的结果是,我出力去转厂,小叔出钱。一切弄好之后,小叔过厂里来开工。经过一个月,由于小叔对服装一点都不懂,小叔提出厂给我,但是每年上半年每月20号给他3000元,下半年每个月20号给他10000元。我出于考虑一般就算是贷款也要利息,再加上这是小叔,就提出除去开厂的6万元,另外再给小叔10万元,我们双方就此签下了协议。由于服装厂上半年生意不景气,经过三个月后,小叔老是担心我们每月不能按时给他汇钱,经常在10号前就打电话催我们,我多次打电话回家与其商量都不欢而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