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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现在怀孕7个月,可是在10.15号,她现在的公司搬入新装修的 办公场所。注:新办公的场所10月初才完工,而且所用的装修材料 都是便宜的非环保材料。于是老婆以新环境不宜孕妇办公为由,提出 请产前假2个半月。公司没有批准,只是给了一周的病假。并让老婆在10.24日必须来公司上班,否则公司算员工自动离职。老婆于是要求公司 出示装修后的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公司于10.24号邮寄了一份检测报告以及公司处理的结果给老婆。但是经核实,该检测报告上没有任何公章,打电话给检测公司,对方公司说其只是室内环境污染处理公司,并其只是协助检测,免费的。并称其没有什么权威性。而且报告只有甲醛的一项指标。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和老婆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我们需要权威部门的一份环境检测报告,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不肯提供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那是不是需要自己联系深圳市卫生环保部门进行检测,这样的公司是不是有义务配合我们进行完相关的检测?

交通事故
2007-11-05 1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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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