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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属膝盖处有一肿块,于今年9月8日在广东省**医院手术,后经院方确诊为色素性绒毛型结节性滑膜炎,治疗方案是将肿块切除.治疗期间,主治医生极端不负责任,只查看患者伤口两次,第一次是手术当天,第二次是患者因发炎再次住院的当天,其余工作都交给护士和一个刚毕业的实习医生,实习医生问他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他都解释不清楚,只是叫我们自己上网查资料自己解决.正常情况该病术后2周情况应好转,现在2个月后,伤口不仅没有愈合,而且发炎情况严重,打电话找主治医生,不是说忙就是说在外地休假没有时间.甚至干脆不接电话,后去其他医院继续治疗,被确诊为前任医生治疗不当,线头拆除不净所造成.现在,手术费已经花去很多,而且患者的正常行走还受到影响,患者家属极其愤怒,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经济相关
2007-12-03 1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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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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