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晚9点左右.我与朋友(约10个)在烧烤城内喝酒.约12点左右,一人上厕所.于门外与一名不认识的朋友(学生,在校,约18岁)打招呼.聊了几句.返桌时他就叫我到他那桌(我们那桌的旁边)一起饮几杯.自己不好推迟.就去了.他们那桌约10人.去到那后.他们每人都敬我.后来被他们灌醉了.于是我就回到我们那桌去了.那时候我已经醉得一塌糊涂.约凌晨1点时.一朋友扶我离桌.到路口时.他们(旁边那桌人)就冲上来围着我殴打.(当时一个人).后来我朋友们发现.就冲过来解救.他们见此情况撒腿就跑.不久后110赶到现场.当时我已经被打得不醒人世.被120送去医院.清早才醒来.
我与他们并不认识.只是初次见面而已.当时与他们对话也并没有发生什么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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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已报警,由警方侦查处理.经法医鉴定你的伤情若构成轻伤以上,警方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你可向他们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若不构成犯罪,你可向他们提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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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