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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于2005年5月从公司离职,当时公司拖欠工资:从2004年11月到2005年5月共约53000元,至今公司没有给一分钱。 离职时有办理工资说明。公司以没钱为由不给钱。

损害赔偿
2007-10-24 14:45: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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