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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真诚的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在生活中遇到一见烦恼的事情。请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疑问,非常感谢。我介绍一下线面的过程。 我和女朋友想要购买一套二手住房,后来女朋友的姑姑家的房子打算出售,2006年的时候因为她姑姑家的新房子还没有装修,所以2006年的时候还没有搬出去。2007年随着房价的上涨,原来说9万元钱的房子上涨到10万,后来又涨到10万5钱元,再后来价格又涨到11万。因为以前一直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对于11万的房价,我们也在电话中同意了这个价格。2007年9月份的时候,由于她姑姑家的新房需要装修,所以给了他们4万元钱的购房定金,她姑姑家写了一张购房款定金收据,收据上面没有写房价的总价格,当时签名是我女朋友签的。因为是亲戚,也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2007年10月份,现在他们的旧房子已经腾出来了,突然间又把价格上涨到11万6千元。 我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我们的购房能否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要进入司法程序,能不能胜诉。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我能否提起诉讼,还是以我女朋友的价格进行诉讼? 现在我身边有的证据,(1)购房款收据,而且没有写明房款总价格(2)手机中存储的一张付款时候的照片。 现在缺少一份关键的购房总价款的证据,如果和他们协商,通过录音笔先取得证据,能否根据上面的这些情况,确定我们购房合同的效力。他们如果把房子出售给别人的话,能否请求法院双倍返还定金,法院是否支持这一诉讼请求。 谢谢! 再一次祝愿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山东临沂平邑县教育局

证券投资
2009-03-29 09:25: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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