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要卖房子.跟买房的签了如下协议.
07年11月未之前,此房如果出售就卖给乙方,不卖给他人,总房款净叁拾万元(30,000万),一次性付清现金(甲方可以不售此房)。如果甲方出售此房,乙方付给甲方30万一次性付清(不含税),其它费用乙方负责一次性付清。甲方付责公证费约200-300元。已付收条2000.00
乙方付给甲方定金贰仟元正。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肆仟元正。
如果乙方违约贰仟元不退还。
此合同有效期至11月20日止。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 签字 电话
中介: 签字 电话
2007.10.14日
签上面的协议时.买房的,我,还有中介的人在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