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先生于2007年初登记结婚,我先生是外籍华人,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决定分开,我们没小孩,没财产分割等问题,问题是我先生在外国没时间回来。我想问的是,如果一方缺席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离婚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离婚后要相隔多长时间才可以登记结婚啊?听说可以写委托书委托国内亲人代办,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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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案件在国外的一方,如果确实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的起诉或出庭应诉,可以委托其在国内
的律师代理,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具体来说是本人的身份有效证
件复印件、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其中起诉书应说明起诉的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
材料。答辩状应当表明对离婚本身,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法律意见,授权委托书重点写明授权
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及委托期限,这些书面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
领馆认证,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材料公证后交由国内一方代理人,国内的律师即可
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诉或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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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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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生在外国没时间回来。可以委托国内的人代理。 如果一方缺席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离婚诉讼。 离婚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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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生在外国没时间回来。可以委托国内的人代理,这属于特殊情况 。 如果一方缺席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离婚诉讼。 离婚判决生效以后,就可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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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国内的人代理。 如果一方缺席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离婚诉讼。 离婚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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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国内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不出庭,可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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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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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国内的人代理。 如果一方缺席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离婚诉讼。 离婚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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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不出庭,可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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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